臺灣自治政府
為何舉行臺灣公民認同宣誓大會 /為何要選舉臺灣的政治領導人
王寶億 2015.05.07
2015年4月25日臺灣自治政府於屏東市嘉慶宴會廳
舉辦臺灣公民認同宣誓大會暨臺灣總統選舉募款餐會:
當天參加的人非常踴躍,席開100桌,來自臺灣各地近仟人參加,
並且有來自美國、日本之見證團20~30人來參加,
見證臺灣自治政府公民認同宣誓大會,
代表臺灣自治政府已有人民的認同支持。
1) https://taiwanautonomy.ning.com/bd/04-25-2015-3r
(影音)
臺灣自治政府為何一連串舉行各種大型的會議?
﹒因為我們臺灣自治政府是根據國際法、戰爭法( 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等 )、
舊金山和平條約、美國憲法、臺灣關係法及臺灣自治基本法草案,來完成建立
臺灣自治政府之程序。
﹒2006年,有一群本土臺灣人基於人權保障向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提出控訴。
﹒2009年,美國上訴法院有三點判決: 臺灣人沒有國家、
臺灣人沒有國際承認的政府、
臺灣人生活在政治煉獄中。
基於此一判決,我們於:
﹒2013年4月25日 在美國華盛頓特區國家記者俱樂部( National :Press ;Club )
向全世界宣告臺灣政府成立,總部設於美國洛杉磯。
﹒2013年8月17日 於臺灣成立臺中分部。
﹒2014年1月 4 日 成立高雄分部。
﹒2014年5月31日 成立臺南分部。
﹒2014年7月 7 日 進駐南投中興新村臺灣人的辦公室,
:向全體臺灣人民宣告臺灣自治政府成立。
﹒2014年 9 ~10月 各州成立州議會。
﹒2014年11月20日 在高雄蓮池會館召開
臺灣公民議會(Taiwan Inhabitants Congress),產生了國會。
﹒2015年4月25日 (1). 在南臺屏東市嘉慶宴會廳舉辦臺灣公民認同大會,
獲得眾多人民支持。
(2). 與此同時,我們也進行臺灣總統選舉募款餐會,
現場辦理臺灣人身分證的申請。大家都踴躍參與,
證明成立臺灣自治政府符合臺灣人的期望。
2/1-為何辦理臺灣公民認同宣誓大會 /為何要選臺灣的政治領導人
﹒2014年4月3日 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Danniel Russel (丹尼爾.羅素)
在國會参議院聽證會席上公開說:「 支持臺灣自治 」。
﹒2015年2月4日 他又說 :「 2015年是臺灣的政治年 」。
此符和2015年1月 前AIT處長William Stanton (司徒文 )
所說:「 美國正在等待臺灣人選出臺灣人的領導者 」。
近年,美國一直釋出對臺灣人的期望。為何如此 ﹖
我們有幾點說明:
- 1.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日本天皇放棄臺灣、澎湖及
附近36個列島的主權、權利與主張。
﹒根據合約美國是主要占領權國,但是占領並不能移轉主權,所以至今
臺灣人才以人權訴求向美國提出告訴,希望澄清臺灣人的國際地位。
- 2. ﹒1971年美國為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 PRC ) 邦交正常化,
贊同PRC進入聯合國,同時中華民國 ( ROC ) 退出聯合國。
這代表美國承認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因為PRC沒有離開其憲法的領土。
﹒因而1912年成立於南京的ROC,在1949年滅亡,
其難民流亡到臺灣,所以ROC已經離開其憲法的領土到臺灣。
﹒接著,在1978年12月美國與ROC斷交。
﹒1979年1月1日起,美國依據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 Act
來規範美國人民與臺灣人民之間的事務。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所以中華民國已經不是國家,
也不是島上的治理當局,而是流亡組織名叫 「中華臺北 」。
二戰後,
美蔣政客以模糊手段讓臺灣 (主權) 呈現懸而未決的狀態,現在我們唯有靠臺灣人充分覺醒,自立、自強、自主、自覺,才能要回臺灣的主權!
沒有行動或繼續在中華民國流亡組織架構下討生活是絕對要不回臺灣人的權利;只會永遠被奴役、被矇騙,而不知道自己才是臺灣的主人。
我們要選出臺灣人的領導人,
根據臺灣關係法來帶領臺灣人成立自己的政府,
才不會一直受外來政權的剝削、統治!
幾經挫折,我們終於撥雲見日,成立臺灣自治政府。
務請大家要團結一致!
拒絕ROC踐踏!拒絕ROC詐騙!
驅逐ROC流亡組織!終結ROC外來政權!
建立臺灣自治國!建設臺灣美麗島!
天佑臺灣!~ God Bless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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