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治政府 南投起義記者會
流亡組織 政治迫害
主講 : 楊竣惟 2015.5.19
A. 首先必須說明件三件事 :
(一). 目前治理當局是非法滯留
根據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區統帥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
‧1945. 9. 2 派蔣介石集團赴臺灣接受日本軍投降,接收軍用武器,並無涉及
領土主權移轉之意涵。
‧1952. 4. 28 終戰簽署舊金山和平條約、自生效起算三個月內,蔣介石應依戰爭法之規定撤離臺灣、澎湖。
(二). 中華民國沒有臺、澎主權,統治臺灣沒有正當性
‧這是228的真相:
:: 自 1945. 10. 25至今,中華民國因統治臺灣沒正當性,用迫害、搶奪····等手段
倒行逆施,當時的知識異議分子反抗,1947. 2. 28起事,中華民國藉由:" 清鄉 "
屠殺青年、學生、社會賢達·········製造白色恐怖,以各種罪名殺害的臺灣人有
幾十萬人。
‧1952. 4. 28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日本天皇依約放棄臺灣、澎湖:主權、權利
但和約並未署名把臺灣、澎湖主權移交任何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
( 及中華民國 )
(三). 美中三個公報、一個中國原則,約束的對象是蔣介石所帶領的中華民國這些
中國人,與臺灣人無關。
三個公報的共識是 :
‧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代表 ( 也就是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
‧所謂兩岸在臺灣的中國人就是蔣介石所帶領流亡中華民國這群中國人。
‧在公報裡,美國並沒有認定臺灣是中國的領土。
這原本與臺灣人無關,但現在有很多臺灣人參與中華民國體制內選舉,進入美中
公報一中原則。也就是說臺灣人不用臺灣人的大腦思維,反而要在中國人的組織內去思考臺灣的未來,這產生很大的矛盾,形成政治鬥爭,相對的也無法正確主張臺灣的人權。
4/1--臺灣自治政府南投事件記者會
B.現在針對南投地方法院事件提出說明 :
(一) 臺澎住民依1952. 4. 28舊金山和平條約對臺灣、澎湖有主張及請求等權利
‧1984年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案,內容詳述臺澎住民
日後在自由意志之下組織政府建立國家,任何人不得干涉或阻止。
(二) 1979. 1. 1生效臺灣關係法,它等同美國憲法
‧第 4 條 ::強調美國法律適用於臺灣。
‧第15條2: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
: ::公司,根據適用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
1979. 1. 1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
治理當局,包括臺灣住民自組自治政府可以取代接替治理當局。
(三) 臺灣住民根據聯合國憲章73條、臺灣關係法15條
‧於2013. 4. 25 在美國DC國際記者俱樂部向國際公開宣布成立臺灣政府,
高度要求自治。此一宣示行動獲得美國、加拿大、海地等國家支持與鼓勵。
‧2014. 7. 7向臺灣人民公告合法主張臺灣、澎湖住民所應有的權利,目前組織
名稱是臺灣自治政府 (即臺灣政府)﹒
(四) 臺灣自治政府於2014. 7. 7在中興新村行政大樓對臺灣人民發表公告,合乎
美國臺灣關係法及聯合國憲章被占領地住民自主自治主張的合法行為。
‧依法,目前治理當局法院不具管轄權,若欲追訴吳耀堃等行為是否適當,
應依據台灣關係法第4條,派遣法官來臺設置巡迴法庭處理相關法律糾紛。
(五) 此事件相關文案說明皆已送達美國及治理當局相關單位
‧希望美國當局能適時支持臺灣住民主張臺灣地位正常化,還原歷史真相,
解放臺灣人民政治鬥爭的煉獄。
‧更期望中華民國領導單位能面對歷史真相、說明事實,告知人民中華民國
沒有臺灣主權,應該把土地管理權交給臺灣住民組成的臺灣自治政府。
讓人民免於抗爭、遠離政治鬥爭,能過著安穩、平和、安定的日子。
4/2—臺灣自治政府南投事件記者會
C.提問與說明:
- 臺灣自治政府為何採取如此激烈手段進入南投中興新村行政大樓宣告臺灣
自治政府成立 ?
答: 如此才有宣告正當性,若此行動宣告地點是人民自宅或公開的場所皆是人民
言論自由。訴求臺灣住民對臺澎的權利主張,尚欠缺正當性。行政大樓代表
台灣這塊土地,所以,住民主張在此宣告是非常適當的場所。
- 請說明為何中華民國身分證是違法的?為什麼臺灣自治政府身分證才是合法?
答: 違法的事實 :
(1)1946年中華民國擅自變更臺灣人日本籍為中華民國。
(2)中華民國於1949年滅亡。
(3)治理當局沒臺灣主權。
合法的事實 :
臺灣住民依國際慣例程序向世界各國及人民公告,成立臺灣自治
政府,主張臺、澎住民權利。所以臺灣自治政府身分證才是合法。
- 除了今天的記者會外,臺灣自治政府還有其他的抗議行動嗎?或者有對國際發表任何聲明嗎?
答: 除了正本送 : 偽中華民國南投地方法院院長涂裕斗
:副本另外送 : 美國 總 統 Barack H.Obama
秘書長 Susan E. Rice
國務卿 John F. kerry
TCO臺灣協調處主任 Christian Castro
AIT美國在臺協會處長 Christopher J. Marut
南投地方法院 檢察官 葉清財
南投地方法院 法 官 黃小琴
偽中華民國司法院賴浩敏
偽中華民國立法院王金平
偽中華民國總統府馬英九
聯合國秘書長 潘基文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rosecutors
Amnesty International
The Human Right Watch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
4/3--臺灣自治政府南投事件記者會
- 起訴臺灣自治政府的同心吳耀堃,私自進入民宅,請問中興新村行政大樓辦公室是民宅嗎 ? 它是私有建物或工地嗎 ?
答: 為何是民宅 ?
﹒因為管理當局不具政府資格,因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
﹒中共1971年加入聯合國,中華民國失去中國的代表身分而退出,非法滯留
臺灣,它只能是一個組織而不是政府。
﹒美國高等法院2009年判決內容,其中之一是臺灣沒國際承認的政府。
- 「流亡組織,政治迫害」 請問流亡組織是指那個組織 ? 有什麼事証來證明他們是
流亡組織。而臺灣自治政府進入中興新村行政大樓辦公室與政治迫害有何關聯 ?
答: ①中華民國流亡且不具政府資格,所以稱流亡組織。中華民國已離開先前的
憲法領地,非法滯留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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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臺灣住民進入行政大樓向人民宣告是正當的住民主張,管理當局以它不存在的法律起訴相關人員,即是政治迫害。
- 中華民國在臺灣雖是流亡,但幾十年來也舉辦自由選舉控制臺灣,為何不是一個
國家 ?
答: ①臺灣已不是殖民地,所以不是你住很久土地就是你的。1937年日本依國際
慣例程序實施皇民化 1945.4.1.日本在臺灣施行憲法,讓臺澎離開殖民地的
位置成為日本天皇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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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流亡組織它可以有內政管理及自由選舉,但這一切與主權無關,所以無法成為一個正常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