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

-- 「中 」真

                                                          --      Taiwan%20Lament-1R.doc(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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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退休(RCA/GE太空衛星電能組,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神盾艦相位雷達電源組) 電子線路設計專家。兩度(2003,2006)獲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年度作家獎。出版四本電源處理參考書,持有美國十一項專利]

 

引言

 

終於,柯文哲效應橫掃臺灣。

終於,太陽花學運再度開花結果。

終於,「看見臺灣  」。

 

但是,一群身着紅衣,在玉山巔揮舞所謂 「中華民國 」「國旗 」的原住民兒童,却引來兩種不同的心境。

 

齊柏林 說,此一景觀,讓他非常激動。

 

筆者說,此一景觀,讓他內心產生危機感。

 

什麼危機 ? 就是, 又一代臺灣人民正慢慢的在無知的情况下走入世紀大騙局。

什麼騙局 ? 就是, 「中華民國 」騙局。

                                                 

「中華民國 」騙局

你們可曾知道,「中華民國 」不是國家, 「中華民國 」的「國旗 」更不見容於國際社會。「中華民國 」甚至禁止其「國旗 」出現在有「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代表的場合。

 

是的, 「中國 」是國家。在联合國議場, 在其他國際會議場地,中國席位的英文名稱一向只有 CHINA一字。英文 REPUBLIC OF CHINA 或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從未曾用於「中國 」席位。

 

不管英文或中文,兩串長長的字眼都只是「中國 」在不同時期的代表性組織。

 

也就是說, 「中華民國 」的確不是一個國家, 它僅是一個被中國人民(1949)否定的政治團體。它只是一個被联合國(1971)否定的政治組織。「中華民國 」, 一個政治組織怪物, 持續盤據 「臺灣 」,可說是人類歷史的奇特現象。

 

或許,我們應該詳细審閱史實,以上的說詞才不至於被誤觧為惡意的指控。

 

歷史事實

1895 四月十七日, 中國於”中日甲午戰爭”戰敗, 與日本帝國在這一天簽訂”馬關條約 “, 除賠償巨額銀兩, 且永久割讓臺灣給日本。

 

1943 十一月二十七日, 美國總统羅斯福, 英國首相邱吉爾, 及中國政府總裁蔣介石,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戰略會議。十二月一日,經由電訊廣播發表 “開羅宣言” 。為了摧促中國在亞洲陸地戰場消耗日本軍力,該一不具任何簽字,更無法律效力的意向宣告,宣稱將於戰後歸返臺灣予中國。

 

1945 七月二十六日, “波芝坦宣言”第八條款再度聲明執行“開羅宣言”的意願。

 

1945 八月十五日,中午,日本天皇以廣播宣告投降,並接受“波芝坦宣言” 條款。

 

1945 八月十七日,亞洲戰場联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表美國總統批準的”一般命令第一號—有關日本投降”。此一指令,指示蔣介石代表聯軍接受在中國(除去滿州)、臺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的越南及中南半島的日軍投降。當時, 「中華民國」政府無可用船艦運送軍隊, 因此以美國艦艇載送。唯中國軍抵達基隆港 , 見日軍武装整齊,不敢離船上岸。更有甚者, 上岸者,軍容凌亂形同乞丐。

 

1945 九月二日, 日本帝國外相(外交部長)及軍事參謀長, 在美國軍艦密蘇里號簽署”投降文件”。

 

1945 十月二十五日, 「中華民國」軍方正式代表亞洲戰區盟軍在臺北接受駐臺灣日本軍投降, 並負責管理臺灣事務。

 

1947 二月二十七日, “二二八”動亂從臺北市開始蔓延至全島。

 

1949 中國內戰, 「中華民國」政府潰敗至臺灣。臺灣面臨被中國共產黨攻佔危險。

 

1949 十月一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在北京天安門宣告成立。

 

1950 一月六日, 英國否認「中華民國」政府, 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50 六月二十五曰, 朝鮮半島戰事發生。美國總統杜魯門派遣第七艦隊封鎖臺灣海峽, 並警告「中華民國」政府不得惹事。

 

1951 九月八日, 四十八個國家簽訂”舊金山和平條約”, 但, 因代表不明,中國沒參與。

 

1952 四月二十八日, ”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 日本放棄臺灣, 但沒明言”馬關條約 “作廢, 且, 擱置臺灣歸属。因為「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皆無代表在 ”舊金山和平條約”上簽字, 中國因此被排除於該條約的法律執行力之外。此條約法律上超越“開羅宣言”及“波芝坦宣言”, 也因此, 中國被排除於有關臺灣的任何議題。同日, 在美國壓力下,日本與盤據臺灣的「中華民國」政府簽署另一單獨的 ”臺北和約”。

 

1952 八月五日, ”臺北和約”生效。此約基本上執行”舊金山和平條約”條款, 「中華民國」政府放棄對日本求償。因「中華民國」政府只代表二戰亞洲盟軍管理臺灣, 此條約對臺灣無任何法律效應。

 

1964 法國否認「中華民國」政府, 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1971 十月二十五日, 聯合國2758號決議,驅逐「中華民國」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從此代表中國。

 

1972 二月二十一日,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中國。二月二十八日,發表”上海公報”。

 

1972 九月二十九日, 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並撤消 ”臺北和約”。

 

1978 八月二十一日, 日本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簽訂 ”日華和平親善條約”。此約於十月二十三日生效, 但不涉及臺灣。

 

1979 一月一日, 美國卡特總統否定「中華民國 」政府代表中國,並正式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

 

1979 四月十日, 美國國會通過,並開始執行,”臺灣關係法案”。此法律屬美國國內法。

 

騙局確立

以上簡短,但精細,的史實,毫不含糊的指出一件事實 : 「中華民國 」不是國家, 「中華民國 」政團不代表中國也不代表臺灣。「中華民國 」只是代表二次大戰亞洲戰區盟軍管理臺灣而已。此一事實,自1945至現在2015,從未曾經過任何國際條約而改變。現佔據臺灣的「中華民國 」確是騙局。

 

騙局傷害--

那麽 , 「中華民國 」非法盤據臺灣近七十年的騙局,在過去造成什麽災難? 在現在有何效應? 在未來有何潛在危害?

 

--過去

1947 二月二十七日, 因煙販與專賣局人員的爭執, 加上累積已年餘的臺人與華人的生活、文化、教育衝突,導致流血事件,並於後繼的數天擴及全島。蔣介石訴之武力鎮壓, 即 所謂的”二二八”事件。 估計, 「中華民國 」軍事武裝在該事變中屠殺約兩萬臺灣居民,包括許多受過高等大學教育菁英份子。

 

1979 十二月十日, 臺灣民主運動人士,在高雄市舉辨 「世界人權日大會」。當天的活動, 嚴厲挑戰「中華民國 」保受勢力,導致軍方以莫須有的罪名羅織、逮捕、起訴、判刑、監禁 上百運動領袖及人民。此乃爾後所稱 ”高雄事件”。

 

1980 二月二十八日, 因 ”高雄事件”正在服監的林義雄, 其七歲雙生女、高齡母親 在臺北市自家住宅被入侵匪徒殘殺,十三歲長女重傷, 但獲救。兇手執意選擇此一敏感日期, 具恐佈威脅用意。

 

1980 四月五日, 「中華民國 」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八位 ” 高雄事件”領導人重刑。

 

1981 七月二日, 名聞國際的卡內基美濃大學(美國賓州)統計學教授  陳文成博士,被臺灣警備總部特務約談、刑求、殺害、棄屍臺灣大學校園。只因,他熱愛臺灣。

 

以上所載,只是極重大事件及受害人,其他尚有數不完的事件, 諸如 ”雷震—自由中國月刊”, “蘇東啟案”,”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臺灣獨立建國宣言案”, ”施明德案”,”柳文卿案”,”王辛男案”,等等「中華民國 」製造的政冶迫害。

 

除了人民受害,臺灣土地資源也受盡傷害,最嚴重的是官商勾結盜林、土地重劃、任憑工業污染。

 

--現在

2014 極度的政商勾結蠶食臺灣人民及土地。

 

2014 三月十八, 太陽花學運。參予活動學生,遭「中華民國 」首府臺北市警員以暴力對待。

 

2014 十二月六日, 黄國昌、林飛帆、等上百参予太陽花學運人士,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查署傳詢。公文發送日期是「中華民國 」一O三年十二月二日。

 

2014 陳水扁遭政治迫害達六年,仍然監禁中 (已在2015年1月5日 “假釋保外就醫” 。

 

 

 

--未來

「中華民國 」騙局持續寄生臺灣,讓「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持有藉口以國內事務為由攻擊臺灣。

 

騙局監獄

“高雄事件”判決書,在”事實”部分有如下文詞 :

“黄信介蓄意顛覆政府,奪取政權…..。施明德…從事叛亂活動, …與台獨分子…互通聲息。姚嘉文、林義雄、張俊宏….具叛國意圖…受海外叛國分子…感染…。林弘宣…與海外暴力叛國分子….交往。呂秀蓮….受叛國分子…鼓煽….惡意攻訐政府…。陳菊…與叛國分子…..勾結。…”

 

該判決書,在”理由”部分更有如下文詞 :

“ 一、按凡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 顛覆政府…..。

 

三 、我中華民國為一獨立主權國家,並由依憲法產生之政府, 行使治權, 臺灣為中華民國行省之一,….。凡對我國體、國土、憲法 、政府之非法侵害行為,自當依法治罪。…..”

 

縱觀以上所謂”高雄事件”判決書的重點文字詞句,以及黄國昌等的傳詢發送日期,讀者不難看出 ”國”字一再呈現。特別是「理由 」部分第三主條所使用的語詞 “國體”、”國土”、”國憲” 且執意欺騙宣稱中華民國為一獨立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 」騙局監禁整個臺灣,形同「中華人民共和國 」監禁整個中國。

 

就讓我們來質問控方「中華民國 」, 國土如何竊據 ? 難道黄信介等, 把臺灣整塊土地挖起而存在美國花旗銀行 ?  奪取政權又如何構成罪行 ? 「中華民國 」可不是從清廷奪權 ? 難道其他政團就不可擁有政權 ? 只有「中華民國 」能够掌握政權 ? 只有「中華民國 」掌握政權是合法 ? 他人掌握政權就是非法 ? 攻訐政府怎會是罪行 ?  孫中山不是說民主民權嗎 ? 人民是主,主權在民,人民當然有權批評政策是非。

 

事實上,與「中華民國 」論道理是毫無意義的行径。

 

「中華民國 」騙局監獄不可能是講道理的地方。

 

打破牢獄

 

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台北市長及其他選舉, 臺灣人民终於否定騙子集團「中國國民黨」-- 全世界唯一擁有數不盡「黨產」的詐騙集團。其實,許多文件顯示,這些天文數字的資產,都是侵佔日本人敗戰後被遣返時遺留的房地產。既然知道「中國國民黨」「中華民國 」的行徑, 選舉過後, 新聞媒體討論該黨落敗原因。竟然還有衆多理該了解歷史的媒體名嘴, 開口閉口「中華民國 」。

 

難道, 現時的臺灣人民全然不知「中華民國 」是騙局、 「中華民國 」是非法政團、 「中華民國 」不是國家、 「中華民國 」僅是二次大戰亞洲戰區盟軍代理人 、「中華民國 」早己被國際社會否定 。

 

臺灣人民拒絕繼續被騙 !

 

臺灣人民拒絕活在騙局內 !

臺灣人民應該現在開始, 否定「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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