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臺灣政府TGUSA 對日本通過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聲明 07-02-2
美國臺灣政府TGUSA 對日本通過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的聲明:
針對07-01-2014日本內閣通過 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一事,美國臺灣政府TGUSA兹聲明如下:
1) TG 臺灣政府歡迎並支持日本國通過 “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
2) 欣見在美國支持下,日夲解開了二戰後70 年來被設限的陰影,日本的國家地位及主權完整獲得更進一步的提昇。
3) 可減輕美國在太平洋的安全防務上的負擔、協同美國保障亞洲及國際事務在不受威嚇下能和平進行。
4) 此事、亦對臺灣真正國際法律地位的澄清及安全有深遠的、正面性的催化作用;同時也警告中國有關國際事務的處理必須按照 "國際法" 行事。
美國臺灣政府TGUSA 主席 蔡明法
07-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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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力發動新三要件」: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2491
日本政府指出,日本有必要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理由之一是,即便他國受到攻擊,「也有可能威脅到日本的生存」,因此有必要擴大行使武力的範圍,只要符合「武力發動新三要件」,即 (1). 「日本或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受到武力攻擊」、(2). 經日本政府判斷為「對日本國民的生命或追求幸福的權利具有明白的危險時」,以及(3).「所行使的武力為必要的最小限度」,自衛隊即可行使集體自衛權,此為「保護日本國民幸福追求權」,而非「對他國的防衛」。
日集體自衛權解禁 可海外動武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792491
2014-07-02
安保政策 戰後首次大改變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一日報導〕日本政府一日下午召開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修改憲法解釋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今後就算日本未遭受直接攻擊,但只要經政府判斷是「可能威脅日本生存或危害日本國民」的情況,自衛隊仍可在海外行使武力,日本的安全保障政策將出現自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結束以來的首次重大改變。
日本內閣會議一日批准集體自衛權解禁,首相安倍晉三召開記者會強調,日本走向和平道路的步伐不會改變,絕不可能成為再度交戰的國家。(法新社)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記者會上強調,承認集體自衛權的行使是有限度的,「不可能讓日本為防衛外國而陷入戰爭」,今後日本自衛隊也不可能參加像波灣戰爭或伊拉克戰爭那樣的戰鬥,「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向海外派兵的一貫原則不會有絲毫改變」。安倍也指出,認為「日本可能會為了外國而捲入戰爭」,這是誤會,日本會因為保有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權利,而成為一股抑止戰爭可能發生的力量。
安倍內閣 修改憲法解釋案
在此之前,日本憲法對於集體自衛權的解釋是「日本擁有這項權利,但礙於憲法第九條非戰條款的限制而無法行使」,因此除非日本直接遭受外力攻擊,否則自衛隊不能對外行使武力。日本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永久放棄」行使武力做為解決國際紛爭的手段,亦即禁止日本的「國家交戰權」,但由於中國、北韓對日本的生存威脅日益增大,日本周邊安保環境出現大幅變化,安倍於一二年底上台後就積極推動修改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
日本政府指出,日本有必要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理由之一是,即便他國受到攻擊,「也有可能威脅到日本的生存」,因此有必要擴大行使武力的範圍,只要符合「武力發動新三要件」,即「日本或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受到武力攻擊」、經日本政府判斷為「對日本國民的生命或追求幸福的權利具有明白的危險時」,以及「所行使的武力為必要的最小限度」,自衛隊即可行使集體自衛權,此為「保護日本國民幸福追求權」,而非「對他國的防衛」。
關係國遭攻擊 可出兵反擊
臨時內閣會議召開前,約萬名民眾在國會周邊舉行示威遊行,要求日本政府「不要再度把日本人帶到戰場」。但也有支持集體自衛權的民眾表示,在強敵之下,「也有讓敵人知道日本不是弱者的必要」。
「產經新聞」與「富士放送網」的最新民調顯示,美國若遭受武力攻擊,認為日本「也應該全面行使集體自衛權加以反擊」的比例為十一.一%,認為「行使必要的最小限度集體自衛權」則高達五十二.六%,兩者總計六十三.七%。對於聯合國決議的集體安全,贊成日本參與掃雷行動的有四十六.九%,反對的為三十四.九%。
(相關新聞刊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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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40701/t10015658171000.html (NHK 影音)
集団的自衛権行使容認 閣議決定
政府は臨時閣議を開き、これまでの憲法解釈を変更して集団的自衛権の行使を容認することを閣議決定し、戦後日本の安全保障政策は大きな転換点を迎えました。
安倍総理大臣は記者会見し、行使容認は限定的だと強調し、抑止力によって日本が戦争に巻き込まれるおそれは一層なくなっていくと説明しました。
安倍総理大臣は、自民・公明両党の最終的な了承が得られたことを受けて、公明党の山口代表、それに与党協議のメンバーらと総理大臣官邸で会談し、合意を正式に確認しました。
そして、午後5時前から臨時閣議を開き、憲法解釈を変更して集団的自衛権の行使を容認することを閣議決定しました。
閣議決定の表題は、「国の存立を全うし、国民を守るための切れ目のない安全保障法制の整備について」とされています。
この中では、「これまで政府は、武力の行使が許容されるのは、日本に対する武力攻撃が発生した場合に限られると考えてきた。しかし、日本を取り巻く安全保障環境が変化し続けている状況を踏まえれば、今後、他国に対する武力攻撃であっても、その目的や規模、態様などによっては、日本の存立を脅かすことも現実に起こり得る」としています。
そのうえで、武力行使の新たな3要件に基づき、「日本と密接な関係にある他国に対する武力攻撃が発生し、日本の存立が脅かされ、国民の権利が根底から覆される明白な危険がある場合に、必要最小限度の実力を行使するのは自衛の措置として憲法上許容されると判断するに至った」として、従来の憲法解釈を変更し、集団的自衛権の行使を容認するとしています。
また、「民主的統制の確保が求められるのは当然で、自衛隊に出動を命じる際には原則として事前に国会の承認を求めることを法案に明記する」としています。
歴代政権は、憲法の下で許される武力行使は、自分の国が攻撃された場合に反撃する個別的自衛権に限られ、自分の国が攻撃されていなくても同盟国などに対する攻撃を武力を使って阻止する集団的自衛権の行使は許されないという立場をとってきました。
集団的自衛権の行使容認によって、今後、法整備などが図られれば、自衛隊とアメリカ軍などの連携強化が進み、海外での自衛隊の活動は拡大していくものとみられ、戦後日本の安全保障政策は大きな転換点を迎えま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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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臺灣政府TGUSA 賀美國獨立紀念日 July 4th 1776
美國與臺灣的關係
1952年4月28日48個國家共同簽署生效的舊金山和平條約、其中SFPT.2(b) 日本放棄台灣 ;SFPT的4(b) 美國對臺灣有支配權與處分權 與23(a)明定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權國,已清清楚楚的授予美國對臺灣所擁有的權利。(可以想像這是一個類似白紙黑字的房地產合約,若甲乙雙方有該房地產的糾紛時,法官當然要審視原白紙黑字的契約。)
1952年4月28日 日華台北和約 第10條(由美國所安排) 中華民國國民,應視為包括臺灣人;而不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包括臺灣人」(英文正本"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如此、臺灣人並未確認為「中華民國國民」,而只是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而已。
現今的【臺灣治理當局】是源於1979年美國國內法 (臺灣關係法TRA)所定義的【臺灣治理當局 Taiwan Authority】;1979年後美國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流亡中華民國其非國家亦非政府。
http://www.tgusa.org/index.php/tw/about-taiwan-government/purpose
臺灣政府的宗旨
台灣人民依國際法、1952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及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為根據,承認台灣依然是美國佔領保護之下的土地。基此,台灣人民經過68年的曲折努力,終於在2013年4月25日於美國華盛頓DC的National Press Club (國家記者俱樂部)宣佈台灣政府成立。
根據2009年4月7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案號08-5078):「64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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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維基百科
美國獨立日(英語:Independence Day)是為紀念在1776年7月4日於大陸會議中宣佈獨立宣言所成立的節日。這一天是美國宣布從大不列顛王國宣告獨立的日子,故獨立日也是美國的國慶日。[1][2][3]
在7月4日這一天,美國會舉辦許多活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敲響位於費城的自由鐘。在各地也會舉會各項慶祝活動,像是放煙火、花車遊行、節慶遊行、燒烤、野餐、舉辦音樂會、棒球賽、以及家庭聚會等。
背景[編輯]
美國革命期間,1776年7月2日第二屆大陸會議表決通過維吉尼亞州的理察·亨利·李提出的一項宣示獨立決定的提案時,十三個殖民地已在法理上脫離英國。[4][5]在投票通過獨立後,大陸會議開始關注《美國獨立宣言》的制定,此宣言解釋了獨立的緣由。獨立宣言由五人委員會準備,主要作者為托馬斯·傑斐遜。其後大陸會議對文本內容進行了修改和辯論,最終在7月4日得以通過。7月3日約翰·亞當斯在給他的妻子艾碧該·亞當斯的信中寫到:
1776年7月2日將成為美國歷史上最令人難忘的時刻。我相信我們後輩將每年一度慶祝這個偉大的紀念日。這個日子應該被視為拯救日來慶祝,是依靠對全能的神的莊嚴奉獻而獲得的。這一天應該以歡慶遊行、表演、遊戲、運動、鳴槍、鳴鐘、篝火晚會和燈飾莊重的慶祝,從大陸的一端到另一端,從此時直到永遠。[6]
約翰·亞當斯的預測提前了兩天,事實上從一開始美國人就按照《獨立宣言》上記錄的日期7月4日慶祝美國獨立,而不是大陸會議做出獨立決議的7月2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