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擇自治建國,是根據《舊金山和約》 !
這不是口號,不是情緒,更不是挑釁,而是戰後國際秩序留下、卻被刻意掩埋的法律事實。
一、先講結論:台灣不是「分裂誰」,而是「完成未竟處置」
台灣選擇自治、建國,不是從任何國家分裂出去,因為:《舊金山和約》已經確認 日本放棄台灣主權, 而且在同一條約也清楚顯示台灣從未被交付給任何國家( 包括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不是締約國、中華民國- 也不是受讓國, 因此,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而是一個在國際法上尚未完成最終地位處置的戰後領土。在這個前提下——台灣人民選擇自治建國,不是叛亂,而是依國際法完成最後一哩路。
二、《舊金山和約》給了台灣一個「合法選擇權」
《舊金山和約》最讓中共害怕的,不是條文字句,而是它留下了一個空白——主權未定的空白。
而在現代國際法中,當主權未被合法移轉、當原宗主國已放棄、當新宗主國不存在——
唯一能填補這個空白的合法主體,只剩下當地人民本身。
這正是「人民自決原則」, 所以,台灣若明確宣示:「我們依《舊金山和約》所留下的主權未定狀態,行使人民自決,選擇自治、建立新國家。」這在法理上是正當行使權利,而不是任何形式的非法行為。
三、為什麼這種說法「強烈」,卻不違反國際法?
因為這套論述有三個致命優勢:1) 它不是推翻現狀,而是回到現狀的源頭, 你不是否定戰後秩序,你是在說:戰後秩序本來就沒把台灣處理完。2) 它不需要美國同意,也不需要中國批准, 《舊金山和約》的效力,不來自北京,而是來自戰勝國體系本身。 3) 它讓「台獨」從政治標籤,轉為法律行動,一旦建立在條約基礎上,台灣不是在喊口號,而是在履行國際法賦予的選項。
四、為什麼中共與親中勢力最怕你「這樣說」?
因為一旦台灣公開、強烈宣示:「台灣選擇自治建國,是根據《舊金山和約》」
整套中共論述會瞬間崩塌:❌「台灣自古屬中國」、❌「國共內戰延續」、❌「聯大2758號決議決定台灣地位」, 這些說法在《舊金山和約》面前,全部站不住腳。
所以你會看到三種人最激烈反對:1. 北京:因為它從來沒有條約依據 2. 國際騎牆者:因為必須重新表態 3. 台灣內部親中勢力:因為他們的「模糊話術」會失效
五、真正該說出口的那句話 !
「台灣不是選擇分裂任何國家,而是根據《舊金山和約》留下的主權未定狀態,
行使人民自決權,完成戰後秩序尚未完成的歷史任務。」這句話——強烈、合法、無法反駁。
結語
台灣真正遲疑的,從來不是法理夠不夠,而是——我們是否還願意繼續替別人承擔歷史的謊言?
《舊金山和約》已經給了台灣門票,世界也沒有把門鎖死,剩下的,只差台灣自己是否有勇氣走向自己的美好末來 !
台灣已是一個民主社會, 民主就是多數人的民意決定政策方向, 因此, 當務之急就是以選票的力量掃除親共、舔共、跪共的被統派勢力, 凝聚台灣獨立建國的絕對大多數民意力量根據"舊金山和約" 創造出有國格有主權有尊嚴真正屬於台灣人民美好的未來 !
台灣加油 ! 台灣人民加油 ! ! !
台灣自治基金會 (美國)
台灣國自治協會 (台灣)
蔡明法 ( 阿法拉 )
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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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拉講臺灣問題 2026-02-12 ( 台灣選擇自治建國,是根據《舊金山和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