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是什麼東西?台灣【最大】的違章建築!獨傲村夫
 
[民報 ]
 
[2014-10-12 07:48:31]
 
(作者提供)
黨國一體的 ROC,是台灣人必須拆除的「違章建築」
在台灣有很多公司的英文地址,經常可見到 「Taiwan, ROC」,我常問那些公司的老闆,「ROC是什麼東西?」,他們的答案跟中學生沒兩樣,「ROC當然指的是中華民國」,我告訴他們,「不一定,你用Google搜尋,看看ROC到底是什麼東西?」
如果你在Google搜尋引擎,打上ROC,你就會發現ROC指的是人名,地點,公司,樂團,國家名稱以及一些藥品的縮寫。
法國有一家生產化妝品的品牌叫 ROC,美國有個叫ROC的教會,克羅埃西亞有個叫roc的小鎮,有個樂團叫R.O.C.,還有一種神話中的鳥類也叫ROC,顯然ROC不是「中華民國」專用的代號!
台灣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個教會是不是國民黨開的? 
 
世 界上簡稱 ROC的國家,除了「中華民國」外,還有剛果共和國Republic of Congo,古巴共和國Republic of Cuba,他們都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名符其實的ROC。中華民國則是空的ROC,世界各國都不承認它代表China,沒有 Taiwan,ROC根本不存在,可是到現在,ROC還再浪費公帑,放煙火慶祝它的「冥誕」,極為荒誕。

古巴共和國是活的 R.O.C.,中華民國則是個幽靈共和國
聯 合國的會員國名單以英文的26個字母排序,阿富汗排在第一位,辛巴威排在最後,自稱「中國」的 China,前有 Chile,後有 Colombia,原來中國不在地球的中央,是在智利與哥倫比亞兩國的中間。清朝末年經學大師皮錫瑞之子皮嘉祐,曾在「湘報」發表「醒世歌」,對無知自大 的中國人自稱自己的國家叫「中國」,加以嘲諷了一番,「若把地圖來參詳,中國並不在中央,地球本是渾圓物,誰是中央?誰是四旁?」
中華民國,這個在1949年滅亡的國,之所以在滅亡後,仍保住了聯合國「China」的席位,那是因為冷戰時期,美國為了對抗共產世界,扶持一個「假」中 國,對抗「真」中國,中華民國才得以賴在聯合國。杜魯門曾經罵蔣宋孔陳家族,「他們一家都是賊」,為何還支持這個「賊政權」?美國不幫台灣人獨立建國,是 最大的失策
1971年聯合國依據2758決議文,把中華民國的代表踢出聯合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取代,席位仍是China, 過去國民黨宣稱要以「中華民國」的名義重新申請加入聯合國,根本是睜眼說瞎話,胡說八道!
蔣 介石1949年被中國人踢出中國,帶著殘兵敗將,竊據台灣,事實上只剩下政權而已,當然不代表中國,也不代表台灣。李登輝時期,把流亡寄生在台灣的政權, 稱作「中華民國在台灣 ROC on Taiwan」,身為後蔣時代台灣人的總統,一語拆穿ROC的假像,意即:ROC on Taiwan ≠ ROC is Taiwan,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反過來說,台灣也不等於中華民國。
蔣介石帶來的是一個黨 國不分,專制獨裁的政府,福爾摩莎美麗之島,從此變成貪官污吏的樂園,烏煙瘴氣,台灣人被這個騎在頭上的外來政權欺壓蹂躪幾十年,迄今仍未解脫,傷害甚 深。中國有位評論家曾說,「美國在日本投下二顆原子彈,卻在台灣投下蔣介石」,言下之意,蔣介石禍害台灣,比起二顆原子彈,有過之而無不及!
ROC 確實不是什麼好東西!它在台灣所有的建制,都是從中國搬過來的「違章建築」,搭誚b台灣這塊土地上已六十多年,由於這棟建築裡,始終有個「中華民鬼在那 裡遊蕩,陰魂不散,使得台灣人普遍都得了腦神經衰弱症,搞不清楚自己是哪一國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才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雖 然ROC這棟歪七扭八的違章建築,在台灣雖作過一些修改,但屋頂仍是中國的屋頂,樑柱還是中國的樑柱,只能全面拆除,台灣人必須重新打造一座符合「台灣」 體質的新建築,才能安身立命,造福子孫。可惜奴性難改,渾渾噩噩,苟且偷安的人太多,以致於蹉跎歲月,貽誤良機,令有志之士,扼腕慨歎
現 在問題來了,一群愚笨台灣人選了一個陰險的綠卡馬當違建的戶長,他知道另外有一群勇敢的台灣人,遲早會動手,拆除違建,圖謀先下手為強,鬼鬼祟祟的跟中國 人簽「木馬」式的協議,要讓中國人來完成拆除違建的工程,另外誘@棟香港式建築,一旦時間表敲定,就等中國人來拆了。難道要對岸的中國人來拆嗎?難道台灣 人也希望住在香港式的建築裡嗎?看看香港人現在的處境吧!上帝給台灣人的時間不多了,為了這一代,為了下一代,我們不能再等待,再猶疑,歷史使命在呼喚, 奮起吧!大家作伙來拆除ROC 這個大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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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及ROC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的検証
 
在臺灣的住民都相信臺灣=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権獨立國家。但我発現了不対的依據:
 
當我送信給美國総統及駐日美大使時、必需填寫姓名、性別、年齢、國籍等。而當我在國籍欄寫「臺灣」,或「中華民國」都無法送出。調査世界所有的國名、竟然沒有「臺灣」,或「中華民國」。
最後我以臺灣參加世運時所用的『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就順利送出.可証明臺灣只是一個場所。是「流亡中華民國在臺北」的場所。 可証明、美國務卿常説「臺灣與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権獨立國家』是沒錯。也可証明、美國連邦高等法院判決「臺灣人無國籍、無政府」及臺灣地位未定」是正確的。
 
臺灣人要覚醒、盡力譲臺灣地位早日正常化、譲臺灣人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生活。譲臺灣人変成有人権有尊厳的民族。
 
臺灣地位正常化促進會
黃恵瑛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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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治)政府的宗旨
 
台灣人民依國際法、1951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1952年日華臺北和平條約及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為根據,承認台灣依然是美國佔領保護之下的土地。基此,台灣人民經過68年的曲折努力,終於在2013年4月25日於美國華盛頓DC的National Press Club (國家記者俱樂部)宣佈台灣政府成立。
 
根據2009年4月7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案號08-5078):「64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