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是什麼東西?台灣【最大】的違章建築!獨傲村夫
[民報 ]
[2014-10-12 07: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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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及ROC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的検証
在臺灣的住民都相信臺灣=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権獨立國家。但我発現了不対的依據:
當我送信給美國総統及駐日美大使時、必需填寫姓名、性別、年齢、國籍等。而當我在國籍欄寫「臺灣」,或「中華民國」都無法送出。調査世界所有的國名、竟然沒有「臺灣」,或「中華民國」。
最後我以臺灣參加世運時所用的『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就順利送出.可証明臺灣只是一個場所。是「流亡中華民國在臺北」的場所。 可証明、美國務卿常説「臺灣與中華民國都不是主権獨立國家』是沒錯。也可証明、美國連邦高等法院判決「臺灣人無國籍、無政府」及臺灣地位未定」是正確的。
臺灣人要覚醒、盡力譲臺灣地位早日正常化、譲臺灣人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生活。譲臺灣人変成有人権有尊厳的民族。
臺灣地位正常化促進會
黃恵瑛 201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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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自治)政府的宗旨
台灣人民依國際法、1951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1952年日華臺北和平條約及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為根據,承認台灣依然是美國佔領保護之下的土地。基此,台灣人民經過68年的曲折努力,終於在2013年4月25日於美國華盛頓DC的National Press Club (國家記者俱樂部)宣佈台灣政府成立。
根據2009年4月7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案號08-5078):「64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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