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際法為保護傘 – 臺灣人自救之道 (1895-2015)
( 欣見《立法委員》周倪安談 【 國際法 】 救臺灣 - 自立晚報 04-1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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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150418abcd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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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出頭天 夲土臺灣人理應以嚴肅態度 - 研究攸關自身命運的國際條約/ 法律
中華民國 ( 流亡政權 ) 無權依法讓臺灣被統一,也無權就地合法讓臺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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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鐵則是: " 流亡不能就地合法 、佔領不得移轉主權"
國際社會都在看:臺灣人對事理的價值判斷偏向「財與利」,不知回歸基夲面從體制外的原點,依法爭取【自治建國 ... 】。
1895 年4 月17 日馬關條約 :清國割讓臺灣給日夲;臺灣與中國成了無瓜葛。
1952 年 4 月28 日舊金山和平條約:
第 2 條:日夲放棄臺灣與澎湖;臺灣與日夲成了無瓜葛
第 4 條:美國軍事政府 USMG 對臺灣有分配權、處分權。。(正在處理中...)
第 23 條: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權國( 成立日華台北和約/台臺灣關係法...)
1952 年 8 月5 日 日華台北和約Taipei Treaty
第 2 條:中華民國 ( 流亡中 ) 承認 1952 年 4 月 28 日 - 舊金山和平條約 SFPT 的有效性。
Article 2"It is recognized that under Article 2 of the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signed at the city of San Francisco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on September 8, 1951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San Francisco Treaty), Japan has renounced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s well as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he Paracel Isla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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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條:為了夲條約的成立,中華民國 ( 流亡中 ) 將【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視如 ( shall be deemed to ) 中華民國國民。 (因為有這個前提條件,合約才成立) ; 1952 年 4 月 28 日 - 日華台北和約 Taipei Treaty 簽約的當時約有 610 萬【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
Article 10"For the purposes of the present Treaty, 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their descende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從那時候起【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有两種身份:
( 其一) 是 随時可選擇自決前途,屬【國際法】的身份,中華民國( 流亡中) 無權阻止 。
( 其二 ) 是 權宜性的穿上「中華民國的外衣」暫時的 ” 國內法 ” 身份。
【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 的這種身份功能是美國技巧的為本土臺灣人預留【自決之路】,如此也是美國為遵守國際法、考量當時臺灣內外環境的權宜安排。經由這種【身份】安排,【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及其後代,可以回歸舊金山和平條約、依照聯合國憲章第 73 條及第 77 條實行【住民自決、自決前途】,中華民國 (流亡中 ) 無權阻止;換句話說,在【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及其後代行使自決的過程中、倘若中華民國 ( 流亡中 ) 強行阻擾而發生任何意外事件,皆屬違反國際法、且為臺灣領土主權監護人美國所不容。
1979 年1 月1 日 美國臺灣關係法
第 15 條:「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 1979 年1 月1 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島上治理當局 (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 http://www.ait.org.tw/zh/taiwan-relations-act.html
1952 年 48 國所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與日華台北和約 Taipei Treaty 至今仍然有效,它保障【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及其後代子孫可在任何時間自決前途,不受 1979 年美國臺灣關係法所定義的【島上治理當局】的法律約束,說明白點、就是【臺灣住民】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國民身份」來決定臺灣前途,這包括不得使用「中華民國國民身份」決定臺灣獨立建國或與中國合併、當然也不適用「立法院」的公投法行使獨立或統一公投;「立法院」公投法的有效範圍只限於不涉領土主權的變更,其理至明。【島上治理當局】管轄臺澎,其職權僅限於「內政管理」不含主權之变動;而臺灣主權之【變動權】是保留給 ( 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及其後代 ) 來決定最終的歸屬。
現今,由於中華民國 ( 流亡中 ) 倒行逆施、貪贓枉法以武裝及經濟綁架臺灣人,致使「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一群【臺澎住民 The Inhabitants of Taiwan and Penghu 】及其後代於是選擇上記的 (其一 ) 自決自己前途,這群人目前雖不很多,但已經讓美國必需有所回應支持,其歴程如下:
台灣人民依國際法、 1952 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及 1979 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為根據,承認台灣依然是美國佔領保護之下的土地。基於此,台灣人民經過 68 年的曲折努力,終於在 2013 年 4 月 25 日於美國華盛頓 DC 的 National Press Club ( 國家記者俱樂部 ) 宣佈台灣政府成立。
根據 2009 年 4 月 7 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 ( 案號 08-5078): 「 64 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 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根據 2009 年 4 月 7 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 ( 案號 08-5078): 「 64 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 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馬關條約120 年 重新審視兩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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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1&catsid=2&catdid=0&artid=20150418abcd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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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金寶台北報導】立法委員周倪安 4/17 日表示, 17 日是馬關條約締約 120 年紀念日,台灣人應該重新審視台灣與中國關係,並勇敢追求獨立自主的未來。
周倪安指出, 1895 年對台灣人而言,是恐懼害怕的一年。當時的台灣人面對不確定的未來,確實深感惶恐。原本,在大清帝國的暴虐統治下,人們即隨時 充滿不安與害怕。此外,由於貪官汙吏與苛捐雜稅,迫使台灣人民不斷起義。這是當時台灣「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原因。然而,台灣人如何面對日本帝國 呢?周倪安說,從早期激烈的抗日運動就可以了解台灣人如何英勇的反抗另一個異族。
周倪安強調, 1895 年的割讓在現代膚淺的中國民族主義者的觀點是「竊占」。然而,馬關條約卻是根據國際法訂定的正式合約。當時,歐洲國家與國際社 會都承認該條約的效力。中國人由於不願正視歷史,遂透過文字操弄將問題推給二次大戰失敗的日本,做為逃避的手段。然而,在西方強權政治下,當時的日本卻是 小心謹慎地運用國際法以確保自身的利益與安全。比較今日中國人的玩弄文字,當時的日本卻已知道用國際法保護自己,差別何止千里?
周倪安認為,誠實面對現實的世界,或許還可找到生存之道。就以周倪安 16 日質詢亞投銀事前有無評估為例,財政部長、經濟部長與央行總裁先是滿口說有,後來才改說六月才要評估未來是否加入。以這種敷衍態度在面對這樣大的國際事件時如何過關?
周倪安指出,據說李經方代表大清帝國割台時曾對樺山資紀表示台灣是「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雖然,我們不知這一句話的真實性如何。但 是,根據可靠的史料,我們知道李在交接過程如何草率,反倒是樺山想要根據國際法認真辦理交接。不過,從那時起,台灣與中國就無瓜葛。二戰後,麥克阿瑟根據 聯軍統帥艾森豪命令發布一號命令,令蔣介石軍隊到台灣解除日軍武裝 。可是,台灣主權還在日本手裡。迄 1952 年,日本於主權恢復時方根據已經生效的舊金山 和約 棄台灣主權。 1995 年,時值馬關條約一百年,台灣社會舉行大型研討會,已將這歷史問題釐清,同時舉辦大型群眾運動告別中國。
周倪安強調, 1895 年時清國光緒皇帝認為割台會失去民心。我們可以了解光緒在意的是中國的人心。台灣既已與中國無涉,許多人對中國獻媚已屬叛國行 為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更無權對台灣人的事務說三道四。須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的種種謀略都是想恢復帝制中國 (Imperial China) 的榮耀,屬帝國主義行徑。當然也是想重新奴役台灣人民。台灣人自應奮勇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