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 台灣自治政府  流亡中華民國  優劣比較 – 系列(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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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亡中華民國體制的主張  非法
 
台灣自治政府的信念:自治、建國、救臺灣
             http://www.taiwangovernmentusa.org/ 英文
重要依據:
 
臺灣自治基本法: (將於2015年擇時公告)
 
經濟政策方面:(By 財政專家 蔡吉源)
由於稅制是轉動經濟世界的摩天輪,一切稅制合理化後,整體經濟組織就更具生命力地向前衝,台灣經濟自然就活絡起來了。這就是為什麼一般稱經濟改革無不以稅制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原因。因此,談論經濟改革就以產業經濟或外匯貿易改革為主題。
 
1.      就產業經濟方面,我們的首要工作就是挽救農村經濟。因為農村扮演生活、生態及生產三方面的重要角色;更重要的是,農村孕育台灣文化根本,沒有農村台灣文化就無所附麗。這就是為什麼流亡政府重工輕農,甚至要滅農,以利推行中華文化於台灣,達成其與中國終極統一的目標。
2.       
台灣自治政府為善用台灣島國豐富的農業資源,發展農業,以與日本進行產業分工,獲取國際貿易擴大生產規模的利益,一定會傾全力加強農村經濟建設、以吸引有為青年從事農業投資及技術創新。
 
支持台灣自治政府的利基:
1)      台灣自治政府一定會與臺澎住民共同用心經營臺灣和澎湖, 讓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旨意,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英勇的臺灣人要粉碎 控制臺灣人民的大夲營
 
1)    人都要吃飯的,需要食衣住行育樂,需要柴米油鹽醬醋茶。那就需要經濟生活。流亡政府乃建立一個經濟大本營,透過政治實力控制糧食;透過國營或黨營事業控制一切生產原料;透過黨政一體,控制每一個人的經濟生活;透過經濟大本營發號施令,利用抽緊銀根、查緝逃稅、司法審判等手段控制工商企業。政治與經濟是無法分家的。經濟控制與政治控制互為運用正是發揮獨裁威權體制威力的極致。 
     李扁執政二十年,未能打破恩寵--效忠的控制體制,也未能破除經濟大本營對人民經濟生活的控制,一切改革都只是虛晃一招,甚至讓台灣更為危殆。政治上,讓本土台灣人深陷中國化的陷阱,換來更重大的政治危機。經濟上,讓台商與台灣經濟面臨中國政治經濟崩潰的極大風險。
(為什麼這麼多台商被關,台灣多數媒體卻都不報導)
 
2)    若臺灣任由流亡政權與其母國中國簽署黑箱【服務貿易協議、貨物貿易協議、自由經濟貿易區協議】得逞時、則臺灣將在內外夾攻下完全的失去自主、陷入絕境。
 
 
註: 1960年6月10日美國聯邦高等法院第15487號判決文(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 No.15487):第1頁:『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亦非歸屬任何一個國家之部份,台灣的地位「正處懸置」。』(Page 1: “Formosa is neither a country itself nor part of any country, its status being in limbo.”)】,【第2頁:『從我們聯邦政府國務院的觀點來看,沒有任何協議如傳言般已將台灣的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Page 2: “But in the view of our State Department, no agreement has‘purported to transfer the sovereignty of Formosa to (the Republic of ) Chi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