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四事件的省思 蔡吉源 (臺灣自治政府總理) 2015.4.24
一九七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紐約槍響,震驚海內外。
四十五年前,台灣英雄鄭自才和黃文雄,趁國民黨流亡政府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進入紐約市中央公園邊的廣場大飯店(Plaza Hotel)時,舉槍刺殺之。
刺殺行動以失敗收場。然而,至今仍然非常值得本土台灣人省思!
首先,台灣人若要建立自己的國家,沒有具體的、革命性的行動,是絕對無法達成目標的。擁抱ROC流亡政府的憲法,要將它修改成台灣憲法,既不是具體的,也不是革命性的。而且,根據美中三個公報,中共仍然可以要求概括繼承ROC在台灣的管轄權。比較台獨聯盟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PLA)的成敗,兩相對照,事理至明。在以色列境內的巴勒斯坦人如果熱衷參加以色列總統大選它有可能建國嗎? 錯把他國(ROC)當我國(台灣)是本土台灣人的致命傷! 也是鄭自才和黃文雄兩位英雄所不願看到的結局!其實,台灣在二戰後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二十三條)成為美國的軍事佔領地。又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十六條),戰後的殖民地或占領地,在經過一段時期託管後,佔領方應幫助其自治,自治一段時間後,經佔領方的同意,可以進行公民自決,取得法理主權,建立一個主權完整的國家。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天皇放棄台灣主權後,台灣的事實主權(在美國軍事政府手中)與法理主權(在臺澎住民手中),既都不屬ROC又都不屬PRC。那又何必支持ROC憲政體制而招惹PRC不斷的惡意性騷擾?
其次,沒有悲情與憤怒、所有對抗不義政權的政治行動是不會成功的。鄭自才與黃文雄,既為二二八以來種族大屠殺充滿悲情,為表達極端的憤怒,亟欲置血腥劊子手(bloody killer)蔣經國於死地。勇敢拔槍,奮力一擊!自然而然大大地鼓舞了本土台灣人追求政治自由與社會公義的士氣! 爾後風起雲湧的黨外運動不就如火如荼的發展下去!只可惜黨外運動進入體制內與狼共舞之後,很快就深陷蔣經國陷阱(Chiang trap),讓台灣人只能在棍子與蘿蔔兩者之間做選擇! 白費了兩位英雄的熱血與氣力!
第三,刺蔣案發後,蔣經國加緊利用”吹台青” 策略,以攏絡台籍菁英,牽制黨外,紓解獨運壓力。江南案後更積極主導反對黨成立,以收攏控制異議人士。獨立運動體制外鬥爭主張者,竟放棄革命性行動,轉而支持中華民國民主進步黨的體制內鬥爭,不再悲情與憤怒,和島內的黨外人士一樣,都掉入蔣經國陷阱,難以自拔。辜負了鄭、黃兩位英勇的同志,也辜負了本土台灣人的期望!
四十五年來,鄭自才與黃文雄兩位台灣英雄,為本土台灣人奮力一擊,揚眉吐氣!可惜後人為名為利,一一身陷蔣氏圈套,無以自拔;以致有效的體制外鬥爭只是曇花一現,就被滲透分化於無形。四十五年後的今天,仍在ROC憲政體制內團團轉,不見台灣國的誕生。
前有古人,後無來者;是誰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