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  “自治建國” 的有所不同

.20160908 攸關臺灣人命運三大法與附則 ( 請點擊左側文字連結-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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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 獨立或是自治建國最後都是產生一個新的國家, 但是其內涵及所依據的國際法法源絕對不同. 我們一定要應用得當才能獲得國際的接受與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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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美國不支持

 

2006年5月12「讓我清楚地說:『獨立意味戰爭!』」美國國務院第二號人物、副國務卿佐利克( Robett Zoellick)昨日罕有地警告台灣;他並不點名地批評《台灣總統》陳水扁,在終止《國統會》上出爾反爾,警告台灣若企圖挑戰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台灣將會持續碰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060512/5916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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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為美國所強烈支持

 

2014年4月3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東亞暨亞太事務助卿羅素 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作證時,提到Strong United States support for Taiwan autonomy (美國對台灣自治自主(autonomy)的強烈支持) 美國國務院官網原文:http://www.state.gov/p/eap/rls/rm/2014/04/224350.htm可以證明被佔領地的台灣人民確有【自治權】無誤。

 

 

要談獨立,

 

1) 必需先確定你的母國是誰 ? 

2) 有了母國的同意之後才會有全國公投的舉辦. 

3) 公投通過之後才能成為一個新的國家, 母國協助辨理一切文件手續, 之後被國際所接受、所承認. 

 

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 (Catalonia) 、英國的蘇格蘭 (Scotland)及加拿大的魁北克(Quebec)都是如此.

 

A)    如果母國不同意, 當然就沒有接下來公投的動作. 

 

B) 如果母國不同意而該地區人民強行要獨立, 那麼就只有獨立戰爭一途. 美國獨立戰爭、孟加拉、阿爾及利亞、多明尼加獨立戰爭........都是例子.

 

回來看臺澎的問題:

 

臺灣有母國嗎 ?  

 

1)     中國, 1895年早就割讓掉了. 馬關條約清楚寫著"永久割讓"出去了.所以中國絕不會是臺灣的母國.

 

2)     日本, 1952年舊金山和約放棄掉了. 第 2 條 b 項清楚記著renounce. 因此日本不再是臺灣的母國.

 

3)美國, 在舊金山和約裡他是主要佔領(權)國, 他只是監管、佔領臺灣而已. 美國也不會是臺灣的母國.

 

沒有母國的臺灣當然就沒有獨立的說法 !

 

既然是美國佔領, 由佔領方的安排當然就是自治, 自治一段時間再由當地人要求"建國",佔領方同意協助而達成 "建國" 的目標.

 

結論是:臺灣沒有獨立的問題, 只有自治、建國的問題. 雖然, 獨立或是自治建國最後都是產生一個新的國家, 但是內涵及依據的國際法法源絕對不同. 我們一定要依據得當才能得到國際所接受、承認.

 

 

2014年 4月美國副助卿 Daniel Russel 在國會聽證會上明白講出: 美國會強力支持臺灣自治(Strong support Taiwan Autonomy).......。美國是佔領方,臺灣是被佔領方,已經非常清楚了.佔領之下才會有自治的問題. 

 

按照國際法、佔領法、舊金山條約、美國臺灣關係法, 臺灣人有權利建立 "臺灣體制"、"臺灣憲法"、"選出臺灣總統"..........來取代(Take Over) 在臺灣的中國人偽政權 . 400多年來臺灣人在臺澎這片領土上從來沒有建構屬於臺灣的主體, 美國在等的也就是臺灣人的意向,美國方面絕對會支持.唯一的條件就是臺灣人要表示出來, 要展現出大多數臺灣人的決心.這樣佔領方的美國才會有所安排.

 

今天"臺灣問題"幸運是落在民主自由的美國手上才會讓臺灣有逃生門, 若是落在獨裁專制的中共手中, 那後果大家可想而知, 眼前的香港、澳門不正是一個個血淋淋的例子?

 

解開"臺灣問題"就只有用國際法這條路了, 機會就在壹臺灣人自己的意志中, 別再猶豫了 ! 

 

臺灣人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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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臺灣自治政府主席 蔡明法 09-1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