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臺灣民視 正正經經告訴蔡英文 勿再自欺 欺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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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民依國際法、1952年的「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及1979年的美國「台灣關係法TRA」為根據,承認台灣依然是美國佔領保護之下的土地。

 根據2009年4月7日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之判決文(案號08-5078):「64年來,本土台灣人無國籍,台灣人無國際社會承認之政府,至今仍生活在政治煉獄中」所陳述之事實,凡我海內外台灣人皆應團結起來,運用一切可動員之有形、無形力量,大聲疾呼並提醒國際社會,尤其是美國行政當局、參眾兩院及司法單位、國防部,基於人權公義之普世價值,回應歷世歷代本土台灣人發自內心深層的呼喚和渴望,協助本土台灣人民早日脫離政治煉獄的桎梏,讓台灣人民得以依照自然法則和上帝的意旨,秉持美國自由、民主、平等的精神,住民自決Plebiscite建立高度自治的政府,使得台灣地位正常化,進而成為國際社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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