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獨立建國沿革及基本文件vs臺灣人應如何尋求先自治後建國   ( 原文附件)

.

美國的獨立建國沿革及基本文件 vs.臺灣人應如何省思尋求-先自治後建國

                                                                                                     

美國的獨立建國沿革及基本文件 – AIT 美國在臺協會網站

.台灣關係法TRA

https://www.ait.org.tw/zhtw/our-relationship-zh/policy-history-zh/key-u-s-foreign-policy-documents-region-zh/taiwan-relations-act-zh/

.

1)      美洲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的戰爭於一七七五年四月開始。隨著戰爭的延續,和解的希望逐漸消失,【完全獨立】已成為殖民地的目標。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在大陸會議的一次集會中,維吉尼亞的理查.亨利.李提出一個議案,宣稱: 「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並且按其權利必須是自由和獨立的國家。」六月十日大陸會議指定一個委員會草擬獨立宣言。實際的起草工作由湯瑪斯.傑佛遜負責。七月四日獨立宣言獲得通過並分送十三州的議會簽署及批准。

 

1776-美國獨立宣言》(英语: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為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宣告大不列顛王國獨立,並宣明此舉為正當性之文告。177674日,本宣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費城批准,當日之後成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之原件由大陸會議出席代表共同簽署,並永久展示於美國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檔案館此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

「美國獨立宣言」的圖片搜尋結果

 

………………………………………….

 

2)      1789年美利堅合眾國憲法(英語: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簡稱美國憲法,是美國的根本大法,奠定美國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礎。該憲法於1787917費城召開的制憲會議獲得代表的批准,並在此後不久為當時美國擁有的13個州的特別會議所批准。根據這部憲法,美國成為一個由各個擁有主權的州所組成的聯邦國家,同時也有個聯邦政府來為聯邦的運作而服務。從此聯邦體制取代了基於邦聯條例而存在。178934日,美國憲法正式生效。美國憲法是世界上首部成文憲法該憲法為日後許多國家成文憲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範。

.

Great Seal of the United States

 

.…………………………………………………………………………………………………………………………

為什麼臺灣人民必需 推翻/驅逐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 的非法統治
(從美國獨立宣言所獲得的啟發)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 :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
.
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這就是這些殖民地過去逆來順受的情況,也是它們現在不得不改變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

…………………………………………………………………………………………………………………………

 

                 臺灣人- 你如何看待臺灣事 (省思如何尋求先自治後建國)                  

           

當下、在討論臺灣問題時,臺灣的各界人士,首先、必需嚴肅的面對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第4條【有關美國的權益該如何面對&解決?】才是正辦;這並非你對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視而不見,這個條約就會自動消失。

 

提醒您:二戰時(1941-1945),《日本臺灣》是美國的敵國。

 

美國在第二次大戰投入了無法估算的人力物力、戰爭中除了數十萬人傷殘外更犧牲約50萬的子弟兵,才獨力打敗日本換來了1952年舊金山和平條約的權利&義務,如下:

 

“舊金山和平條約SFPT是1951年9月8日由戰勝方盟國48國與戰敗方日本所簽署,夲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 第23條:美國是臺灣的主要佔領 (權) 國 ;第4條 美國軍事政府USMG對臺灣有管轄權 (含分配權及處分權) ,第2條 日夲放棄福爾摩沙(臺灣)、澎湖 、是【源頭】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SFPT舊金山和平條約 - 加註版 (Taiwan Clarify)

          http://www.twclarify.com/taiwan99/pages/sfpt/ (Ho)

.

197911 美國台灣關係法 TRA 明文指出:台灣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不是臺灣,美國白紙黑字明言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是臺灣的治理當局;第十五條:「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 1979 11 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 以及任何接替的島上治理當局 (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https://www.ait.org.tw/zhtw/our-relationship-zh/policy-history-zh/key-u-s-foreign-policy-documents-region-zh/taiwan-relations-act-zh/

.

臺灣人不應只是單行道的期待別人應替你做什麼;卻不思索自己應該先做什麼;

 

建議:首先要詳讀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第4條/第2條及臺灣關係法第15條...你若去研究並據理要求實踐,老美就不會說你幼稚、不用功,當然自會把你當成對手。

..........

.........

 

*附件: 回應 " 凝聚台灣共識 為什麼波多黎各能, 而台灣不能? -David Chen "

.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SLFKBut3Np-pYVGLIEeh8-hVLvU4pWQz7r_BuK4MvFc/edit

 

1)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iNaFMAaRgydzZ3uHoGz3cgyjAZoUNsQENmjys_X9ifc/edit

 

æªæä¾ç¸ç說æã

.

åå裡å¯è½ææ¢ç´

.